2020 年 7 月,安徽省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全球動力管理公司伊頓旗下 COOPER 品牌斷路器產品被假冒注冊商標侵權一案做出終審判決,判決犯罪單位南京某公司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單處罰金人民幣十八萬元;犯罪人余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犯罪人張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犯罪人黨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零五天,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五千元。相關刑期判決均為實刑(無緩刑),犯罪人為其假冒 COOPER 品牌行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庫柏工業集團于 2012 年被伊頓公司收購,整合雙方在產品設計創新及生產制造的優勢,致力為全球客戶提供電氣保護、輸配電、電能質量、控制系統和自動化、電力監控以及能源管理產品和服務。伊頓公司的配電、電能質量設備和系統結合庫柏工業集團多元化的品牌,以及互補的產品和分銷渠道,近年來為伊頓在各應用領域贏得了良好的市場份額和口碑。其中,COOPER 品牌斷路器也獲得了廣泛的用戶認可,而這卻被不法分子視作了“商機”。
早在 2017 年底,伊頓公司自馬鞍山的終端客戶處獲悉其采購的 COOPER 品牌斷路器系假冒產品。為維護客戶合法權益以及伊頓品牌權利,伊頓公司立即向相關公安機關報案。經過馬鞍山公安部門的調查,南京某公司及余某、張某、黨某的一系列假冒注冊商標行為相繼浮出水面。
2016 年至 2017 年期間,南京某公司負責人余某多次向張某采購空白面板真空斷路器,由張某安排黨某向余某線上發送假冒商標的標識規格、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等,再由余某打印粘貼。2018 年 2 月至 6 月,余某、張某、黨某陸續被馬鞍山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雖然上述犯罪人隨后在公安局以及檢察院階段被取保候審,但考慮到其犯罪行為的嚴重性,在法院審判階段再次對其進行逮捕。2019 年 12 月以及 2020 年 7 月,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法院以及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相繼做出一審及二審判決,認定犯罪事實,對犯罪行為予以相應懲處。
在本案件的進展過程中,庫柏(寧波)電氣有限公司作為伊頓 COOPER 品牌斷路器產品的主要制造商及銷售商,積極協助被假冒產品侵害權益的終端客戶和調查取證的公安部門提供產品鑒定服務,為客戶更換假冒產品,使客戶免于繼續遭受因使用假冒產品而可能產生的產品質量隱患。伊頓秉承以客戶利益為重的原則,對假冒產品零容忍,積極打擊假冒侵權行為,保護伊頓知識產權,對任何侵犯伊頓知識產權、危害市場秩序的行為堅決抵制。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司法機關等部門堅決打擊商標犯罪的決心在本案中鮮明體現,作為商標權利人的伊頓對在中國維護知識產權的信心更加堅定。
打擊侵權假冒行為是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維持市場秩序、保護企業創新、營造良好商業環境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是一個充滿挑戰、歷時漫長并且代價高昂的過程。即便如此,為了實現“通過更可靠、更高效、更安全的動力管理技術提升人們的生活和環境”的愿景,伊頓在商標保護的征途上永遠不會停止。
http:www.wnxrsj.cn/news/2020-8/202081022194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