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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從國家質檢總局獲悉,近期質檢部門對手機電池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涉及北京、天津、上海等6個省市27家企業的27種產品,產品抽樣合格率為77.8%。抽查表明,當前手機電池的質量問題主要是放電性能差等。
首先是安全保護性能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兩種產品過充電保護和短路保護不合格。使用安全保護性能差的電池,可能損壞電池、損壞手機。
其次是低溫試驗不合格。標準規定,充滿電的電池在-20℃±2℃條件下擱置16小時并在相同條件下以0.2倍容量放電到2.75V,放電時間不小于3小時。本次抽查中有兩種產品低溫試驗不合格。另外,一些產品的包裝和標簽標注內容不規范。
對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企業,質監部門已經依法責令其限期整改,嚴格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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